中共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

市直党校班(法学理论专业)

2010年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提高中青年领导干部的素质,培养具有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的党政领导干部,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有关精神,经中共中央党校批准,我校2010年继续招收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

一、学制、培养方式和毕业

学制3年(20109月—20137月);学习采取集中面授(每月4天,利用公休日每两周一次,每次2天周六、周日)和在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学完规定课程、考试合格、毕业论文答辩通过者,由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

二、招生对象、报考条件和招生方式

招生对象为北京地区各行业、各系统处县团级(或相当于处县团级)以上干部和党校、高校、科研院所及新闻出版、政策法规研究部门等单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报考人员须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大学本科毕业、身体健康;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招生采取考生自愿报名、干部组织人事部门同意与统一考试相结合的方式。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报名时间:2010115315(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报名地点:朝阳区安外小关惠新北里10号北京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党校112

报名电话:64956648    64817625   64917332(值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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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须带下列材料:1干部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内容包括本人行政职务、行政级别、专业技术职称、政治面貌、文化程度等);2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干部组织人事部门的职务任命书原件及复印件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在职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实行数码相机照相采集考生图像信息,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要认真填写《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数码照片图像信息采集表》,考生本人凭此表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照像,未照像者不予参加考试。

报名者必须交验报名需要的全部材料,在《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报考登记表》(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一寸照片)上如实填写个人情况,并有单位干部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意见。

报考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进考生人事档案,一份留研究生院存档。

对弄虚作假者,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录取资格,已经入学者取消学籍,并向其所在单位和上级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组织人事部门通报。

报名考试费每人120

四、考试时间、地点

2010515在朝阳区安外惠新北里10号北京市市直机关工委党校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间、考场安排及其它具体事宜将随准考证另行通知。

五、录取办法

根据考试成绩、招生计划和思想政治表现等全面衡量,按照择优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录取;录取通知书于20107月上旬发出,届时可与招生办联系自取。

六、委培费

每人每学年60003学年共计18000。委培费在入学注册时一次交清。正式开课后,学生因故不能坚持学习的视为自动退学,不退费用。

七、招生简章、在职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入学考试科目参考书目和专业课程设置可在yjs.ccps.gov.cn上“招生信息”栏目下下载。

中共中央党校2010年在职研究生

入学考试科目参考书目

专业

考 试 科 目

      材 与       

法学理

政 治 理 论

《中共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入学考试复习资料(政治理论部分)》,本书编写组2007年编写。

法 理 学

《法理学》,沈宗灵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法理学教程》,石泰峰、张恒山主编,中共中央党校出版

2000年版。